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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斥重金反腐 举报腐败有功最高可获10万奖金

2003年05月22日 10:42

  中新网5月22日电 综合消息,大连近日出台《大连市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署名举报腐败分子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提倡实名举报有利于发扬正气,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便于受理部门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减少中间环节,查清问题,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防止和制止打击报复行为的发生,保护举报人。此外,在相同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将首先处理和解决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

  实名奖励以现金方式兑现,年终实施一次性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向市纪委、市监察局署名检举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败坏党风行为,检举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经纪检部门查证属实后,被举报人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因此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按挽回经济损失金额的5%奖励;挽回经济损失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至10万元。

  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倡实名举报后,有关部门将尽最大努力保护举报人免受伤害。(马丽、阎永纬)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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