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谈袁厉害事件:政府被质疑转移责任有一定道理
在这场火灾之后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比如说数量庞大的孤儿、弃婴群体;普遍存在的“合情合理不合法”的私人救助机构;还有一个欠账数十年,基建不完善,法律制度滞后,执行不到位,监督屡屡空缺的儿童福利系统。本周,《面对面》记者王宁就公众关注的儿童福利救助制度问题对话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副司长徐建中。
解说:袁厉害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25年来承担起民政、妇联、红十字会等很多部门的职责,然而一场大火不仅让这个“爱心妈妈”在一个星期里离开了她的孩子,而更让人倍感揪心的是那些在她伤口上撒满了流言的社会质疑以及认定她非法收养的地方政府。
记者:前两天我的同事一直跟袁厉害在一起,她现在最担心一个问题就是她收养的那些孩子已经送到这个开封的这个福利机构了,那这些孩子她将来还能不能再收养了?
徐建中:如果她要收养的话,也不是说一个也不行,她还是可以收养,她只要到福利机构去办理这种登记手续她就可以收养。那么现在我们国家对收养上限没有规定,现在我们正在修订这个收养办法。
记者:那这里面的症结是在于她是不是可以量力而行地依据自己的条件来收养是吗?
徐建中:《收养法》的门槛比较高,这是我们要修订的一个。
记者:您觉得现在《收养法》门槛高?
徐建中:对,门槛高。它要35岁,没有子女,家庭条件好,如果说我们的《收养法》稍做修改,像袁厉害这样的,她去收养一个两个孩子,那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记者:所以袁厉害有另外第二个担心,就她害怕自己因为目前为止的这种私人收养的方式,而使她站到法庭上成为被告,成为一个有罪的人?
徐建中:她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是根据火灾事故原因和事故结果判断的,这是由当地的司法机构来认定。
记者:所以我们看到她对于媒体表达了,说我以后再也不收养孩子了,您怎么看?
徐建中:我们一直讲的这个奉献爱心啊,它是需要条件,需要方式,现在在我们依法治国的情况下呢,应该说这个很多事情不是用一个好和坏来判断,你只能是用我合不合法来判断。
解说:在这次火灾事故中大家关注的另外一个焦点,是当地政府已启动问责机制,目前已有包括兰考县民政局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被停职检查。而这6名责任人中,5名来自于民政系统。
记者:我特别关注到有五个是来自民政系统的,那这是不是意昧着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民政部门所承担的责任比较大。
徐建中:儿童救助保护是我们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一项责任,如果没有履行好职责,失了职了受到处理,受到处罚是应该的。
记者:您个人觉得在袁厉害的问题上,症结是不是公众所质疑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由个人来承担,所谓的公共服务的压力转嫁到个人身上。
徐建中:我认为公众的质疑是有一定的道理。
记者:道理是哪儿?
徐建中:每一级政府它都有它的职能,到县一级承担什么职能,现在呢在县一级这个层面呢它不是特别清晰,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职能,因为政府承担职能是要由法律赋予的,像袁厉害收留的这些弃婴啊,在法律层面现在还是个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