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电(记者于晶波)二十七日,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简称GMAC)起诉北京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令新东方学校败诉,赔偿ETS、GMAC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一千万元。
二000年,美国ETS、GMAC委托他人在新东方学校购买了“TOEFL系列教材”、“GRE系列教材”、“GMAT系列教材”。经对比:TOEFL、GRE、GMAT教材中被控侵权部分的内容与相关考试试题内容一致。后美方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指新东方跨国侵犯其著作权及商标权。
北京一中院认为,ETS、GMAC作为TOEFL、GRE、GMAT考试的主持、开发者,独立设计、创作完成了三项考试试题,具独创性,属于中国著作权法保护范畴。由于新东方学校在未经ETS、GMAC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上述考试试题,并将试题以出版物的形式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销售,故已侵害了ETS、GMAC的著作权。
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美国ETS、GMAC的代理人当庭对中国法院平等保护外国当事人的知识产权表示赞赏。新东方学校的代理人则表示,他将与当事人新东方学校商量后决定是否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