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8日电 据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特大爆炸责任事故5名犯罪嫌疑人,已于7日上午被该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据了解,辛集市“7·28”烟花爆竹厂爆炸案发生后,辛集市人民检察院随即提前介入此案调查。郭西烟花爆竹厂厂长杨义兴已在此次爆炸事故中身亡。该厂副厂长耿建伟、刘运田和安全生产检查员梁维建、杨恒波即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胡藏根为王口镇政府驻该厂特派员,主抓安全工作,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捕。
这次惨剧发生在7月28日,事故已造成32人死亡和91人受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