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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者及低保者“非典”医疗费全额报销

2003年04月29日 16:42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电(记者于晶波)北京市财政局今日称,为使“非典”患者中的弱势群体及时得到医疗救助,该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众的医疗费将获全额报销。

  北京市财政局在这份关于《非典型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医疗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给医疗机构。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农村居民,其医疗费用将由区县政府承担。

  这份通知同时还规定,北京市不享受公费医疗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单位负担确有困难的,同级财政须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具有北京市户口的无单位人员和外地在京务工人员,个人医疗费负担有困难的,须向所在就医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过报批审核,由北京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救助。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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