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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受理名模陈娟红名誉权、肖像权侵权案

2003年02月19日 18:59


  中新网2月19日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9日透露,这家法院已正式受理了名模陈娟红起诉《青年一代》编辑部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名誉权、肖像权侵权案。

  据新华社报道,陈娟红在起诉书中称,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青年一代》2002年4月号(总第204期)刊登了一篇“本刊特稿”--《都是漂亮惹的祸》。文中对“漂亮女人如何把握婚姻”进行了所谓的“进行一组有关婚姻和家庭的调查与采访”基础上的探讨。其第一部分“用美貌换婚姻的人生赌博”中,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故陈娟虹与其离异。该文还极尽渲染之能事描写了陈娟虹“从来不愿‘屈就’自己,过一种较为平淡的生活,也不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是想用自己的美貌通过婚姻来‘换取’更多的东西,这就有点赌博的味道了,押错了宝,看错了人,便使婚姻‘触雷’。”该文同时配发两幅图片。

  陈娟红认为:文章虽然采用了“陈娟虹”的名字,但辅以“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描述,同时还配发了陈娟红的照片,并附有“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婚姻却不像想像的那么如意”的文字说明,属于恶劣的欺骗和误导读者的行为,其目的就是明白无误的让读者明白这就是其婚姻经历,从而达到以名模的婚姻来吸引读者、增加销量、扩大发行面和影响面的最终目的。而事实是陈娟红至今仍是未婚。

  陈娟红认为,《青年一代》编辑部刊登的这篇文章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严重伤害了其个人生活和情感,对她的生活和事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和后果,其行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同时,编辑部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自己的照片,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严重侵害。因此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青年一代》编辑部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回收并销毁刊登侵权文章的杂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青年一代》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20万元。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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