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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声明、背景)

2003年01月10日 13:08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朝鲜政府10日上午正式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完全不受朝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订的保障措施协定的约束。

  声明全文如下: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今天,朝鲜半岛出现了朝鲜民族的自主权和国家安全严重受到威胁的紧张局势。美国于2002年11月29日和2003年1月6日两次敦促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反对我国的有关决议。

  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决议中把我们当作敌人来对待,强迫我们立即抛弃核计划。该项决议通过后不久,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局长下达了最后通牒,让我们在几周内必须履行该决议。这说明国际原子能机构已经充当了美国的发言人,被美国利用为解除我们的武装,消灭社会主义制度的工具。

  特别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严重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美国只字不提,强迫我们接受美国蛮横的要求,放弃武装。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所谓“决议”,严重侵害了我国的自主权和民族尊严。

  现在破坏朝鲜半岛和平与安全,把局势推向极端的幕后指使者是美国。

  布什政府上台后,美国政府非但不向朝鲜提供不使用核武器的保证,反将朝鲜确定为“邪恶轴心”,将朝鲜列为“先发制人”核打击对象。美国以“核威胁”为借口,又停止履行朝美核框架协议中规定的向朝鲜提供重油的条款,拒绝签订我们提出的朝美互不侵犯条约。

  在朝鲜半岛内形成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的1993年3月,我们不得不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原因也是因为美国实施反对我们的核战争政策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不公正待遇。

  在我国的最高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民族的生存权和尊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做出如下决定:

  第一、在美国单方面抛弃1993年6月11日发表的朝美共同声明的条件下,共和国政府宣布暂时保留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有关承诺立即生效。

  第二、随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今后不再受制于该条约第三条规定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担保协议的约束。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对美国实施敌视我们共和国政策和追随美国的国际原子能机构不公平待遇的自卫行为。

  我们虽然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但朝鲜无意制造核武器,现阶段我们的核活动只限于为了填补电力缺口的电力生产。

  如果美国停止对我国的敌对政策,解除对我国的核威胁,我们可以通过朝美之间的检证手段证明我国没有生产核武器。

  美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不能推卸回避我国提出的和平解决核问题的提案,致使我们不得不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责任。

  新闻背景:

  从1992年5月到1993年2月,朝鲜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6次不定期核检查,但双方意见分歧。1993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作出对朝鲜核设施进行强制性的“特别检查”决议,同时美韩恢复举行曾于1992年暂停的“协作精神”联合军事演习。同年3月12日,朝鲜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退出它于1985年底加入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3个月后正式生效。

  后来美国同朝鲜举行了两轮副外长级会谈,朝鲜则宣布暂不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4年2月下旬,朝鲜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美国达成妥协:朝同意其7个核设施接受检查、美韩同意停止1994年度的联合军事演习、美同意与朝举行第三次高级会谈。

  1994年10月,朝美经过一系列会谈最终签署了《核框架协议》。随后,朝鲜声明同意仍然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一方,履行根据条约达成的安全保障协议。


 
编辑:龙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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