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约瑟:世界变局下的RCEP如何往前走?
中新社海口9月15日电 题:世界变局下的RCEP如何往前走?
——专访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约瑟
中新社记者 王子谦 张茜翼

2025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第四年。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生效实施以来,区域内贸易规模总体保持增长,区域投资稳步增长,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融合发展。RCEP已成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引擎。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今年5月发布的《2025RCEP发展报告》显示,RCEP正式生效以来,区域内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其中对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的贸易促进效果最为明显;RCEP所涵盖的区域已成为全球投资活动增长最强劲的区域之一,东盟是RCEP成员中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流入地,2023年吸引全球FDI占区域比重达49.2%;区域中间品贸易增势明显,占贸易总额比重由2021年的65%上升至2024年的68.3%。

然而,面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世界变局下的RCEP如何往前走?RCEP如何从“最大自贸区”走向“高水平自贸区”?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约瑟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就此进行了阐释。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自由贸易遭遇挑战,RCEP正在扮演什么角色?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约瑟:RCEP正式生效以来,为区域内自由贸易注入重要推动力,奠定了共建高水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自由贸易格局面对严重挑战。在此背景下,RCEP作为一个平衡的关键力量,在推动区域一体化、缓解贸易动荡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它不仅是一份贸易协定,更是经济安全的工具,能够帮助我们支撑价值链,减少贸易壁垒,稳定多边的贸易体系。
具体来看,RCEP通过多重规则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首要作用是降低贸易壁垒,加强区域内经济融合,这在实施中表现为 RCEP框架下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在优化区域供应链方面,RCEP旨在通过制定更简便、宽松的原产地规则,促进区域内供应链的顺畅流动,正推动其实现。
在当前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RCEP也为区域内经济体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其能够共同探索并提出替代性的贸易规则方案,这种方案不同于以往美国主导下的模式。区域内国家应积极利用 RCEP,共同构建新型的贸易架构与区域安排,为未来发展提供更具战略性的视角。

中新社记者:RCEP自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以来,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各界也提出这一机制仍有改善与提升的空间。您对此怎么看?
约瑟:在目前逆全球化的形势之下,RCEP有条件成为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的重要力量,但其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规则利用率低,履约进展缓慢。RCEP的规则利用率生效以来一直较低,尤其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利用率普遍偏低。另外,当前各成员国履行其部分重要领域,如服务业与经济投资等承诺的进展也较缓慢。
基础建设待完善,配套体系缺失。截至目前,RCEP秘书处尚未成立,导致RCEP相关条款升级问题、扩容问题等重大事项无法及时进行决策与协调。另外,RCEP全面实施过程中,政策协调与沟通的平台、渠道与机制化安排也比较缺乏。
中新社记者:共建RCEP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区域各经济体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RCEP如何从“最大自贸区”走向“高水平自贸区”?
约瑟:目前,区域内多项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取得新突破,例如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已经全面完成,东盟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在升级。
我们应共同努力推动RCEP进一步升级,其范围应超越经济领域,涵盖政府治理、投融资等其他关键方面。为此,强有力的领导力至关重要。领导者与政府需制定相关规则与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例如推动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及机构设置等方面的一致性。
RCEP应明确领导体系。下一步需要在各国领导人的层面,而非仅是贸易部长层面来设立相关的议程和战略愿景。
RCEP要尽快启动相关机制以评估进展情况,明确界定清晰且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为解决数字贸易、监管协调、绿色标准及全球贸易中的政府补贴规则等复杂和新兴问题创造条件。

中新社记者:具体而言,我们应如何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RCEP提质升级?
约瑟:为切实提升RCEP水平,我认为未来几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增强组织架构的能力。通过赋予相关机构以审查和监督执行情况的权限,如每年发布一份包括成员国政府、智库、商业协会等各界参与的RCEP政策评估报告,持续推动红利释放。
第二,常态化、制度化召开领导人峰会。RCEP领导人会议已多年没有举办,如果定期召开,就能让各国领导人更郑重、全面地直接关注到诸如贸易、投资以及区域间供应链的问题。
第三,扩展RCEP的经济和技术合作领域。这将为各成员国提供更多机会,进一步增强区域贸易联系,提升其参与区域和全球供应链的能力。
第四,加快RCEP框架下重要贸易规则的讨论。例如,RCEP旨在简化区域间的原产地规则,但目前这项规则仍需要进一步简化。此外,还应在数字经济方面和可持续绿色贸易等领域提升现代贸易规则。
总之,RCEP所提供的远不只是一份贸易协定,它为规则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战略平台,有助于重振区域多边框架。要做到这一点,各成员国需要集中精力改进实施情况,并强化RCEP的战略作用。(完)
受访者简介:

约瑟,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贸易、区域一体化及价值链的全球化。在亚太贸易研究网络(ARTNet)、东亚研究所研究网络(ERIA-RIN)、二十国集团智库网络(Think 20)等多个东亚地区研究机构网络中活跃。现任印度尼西亚太平洋经济合作国家委员会(INCPEC)联席主席、印度尼西亚服务业对话研究协调员,致力推动印度尼西亚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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