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税制专家指出,刘晓庆税案的发生,可以帮助人们清醒认识中国的税收征管体制。
中国人民大学钱晟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专访时分析说,刘晓庆及其公司逃的多是营业税。因为我国实行公司自行申报,想偷税的企业都会采取隐秘手段,在账目上加工处理。因此,税务部门发现偷税案件有一个滞后期,特别是涉税大要案,滞后期往往要长一些。
在中国知名女影星刘晓庆偷漏税案曝光后,社会上出现了类似这们的评论:“在刘晓庆偷漏税款5000元的时候,我们的监管体制在干什么?当她逃了500万元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来追究?为什么非要等到偷逃税1400多万元的时候,才来抓她?”
钱晟针对类似观点作出前述的解释。但是她强调,滞后期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时间,时间太长就说明有问题。
据税务机关公开的调查显示,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为1458.3万元。
钱晟说:“我们叫了很多年的‘税收征管年’。这说明,往往法律规定有,但是征管上来就有难度。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来的税收征管制度,需要一个成熟的过程。”
这位学者解释,过去,中国几乎全部是国有企业,企业偷税的动机没那么强。反正都是国家的,最后还可争取国家的亏损补贴。现在,刘晓庆和她的公司缴完营业税后,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能少缴税就少缴,这是正常的心理状态。这就需要现代的征管理念”。
钱晟教授说,刘晓庆偷税5000元和1000万元,性质肯定不同。税案构成刑事处罚时,动静就大了。“税案从小就抓,这不现实。税案大案才办,这也不对”。
“刘晓庆被查处,是撞上来的。”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孙瑞标说,“不单是刘晓庆一个人。应该说,所有纳税人,都是候补的被税务检查的对象,但是最后检查到谁,有很多偶然因素。”
国家税总官员此前解释说:“其实,每年我们都查出很多税案,平均一年有几千起。可能大家感觉,你们查处的那些被判刑的案子,不过瘾,少了一点。而刘晓庆被正式逮捕后,很多人感觉,这次是动真格的了。其实,我们以前也动真格的,只不过影响力没那么大。当然,刘晓庆违法受到法律惩处,产生的效果的确很大。”(王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