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昨天上午,两位法律工作者到上海市工商局申请注册“私人侦探社”遭到拒绝。新闻晚报报道说,国家工商总局称:“我国早已明令禁止‘私人侦探社’,绝不允许私下操作。”
报道说,经证实,重庆日前出现的所谓“侦探公司”注册的是信息咨询公司,非私人侦探公司。但它的实质是做私人侦探的工作。虽然1993年公安部下发过通知,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但在现实中并没有法律约束力。有人认为,这是与法律打“擦边球”。
对此,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负责人严肃指出:“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的。那些所谓‘私人侦探公司’,都是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