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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春天大舞厅"爆炸案一审 两罪犯被判死刑

2002年11月26日 15:34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春天大舞厅爆炸案”,数百人旁听。法院认为,郭宝荣、孙永耀在公共场所制造爆炸,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了爆炸罪,而且情节恶劣、结果非常严重,遂以爆炸罪一审判处郭宝荣、孙永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9月17日晚9时许,位于西安北郊龙首村的春天大舞厅突然发生爆炸。当时舞厅里有将近100人,爆炸发生后多人倒在血泊中,人们纷纷逃离现场。经公安机关查实,共有20余人受伤,两人重伤,其中舞厅老板马某截肢。

  此案震惊了西安,并在公安部挂号侦破。根据当晚舞厅中一顾客李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顺利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36岁的西安某制药厂女工郭宝荣与20岁的孙永耀很快落网。原来,郭宝荣与未央区农民李某曾长期通奸,今年8月,她又与比她小16岁的孙永耀成了情人关系。因为李某一直纠缠郭宝荣保持情人关系,并多次威胁郭宝荣,郭非常“苦恼”,孙永耀知道后表示愿意帮忙。今年9月15日,孙永耀到曾打过工的潼关一金矿骗领了炸药、雷管等组装成“炸弹”。9月17日晚8时许,郭宝荣将李某约至春天大舞厅,并诱使其坐到舞厅西北角炸弹安置的地方,自己则借口上厕所离开。孙永耀点燃导火索后,他们一起逃离舞厅。

  听到死刑判决时,郭宝荣两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这个勾结“新欢”欲炸死旧情人,却导致20多名无辜者受伤的女人与比她小16岁的情人孙永耀一审被双双判处死刑。两人当庭表示将要上诉。


 
编辑:叶晓刚

相关报道:西安一歌舞厅发生爆炸16人受伤 警方正调查原因 (2002-09-18 0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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