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末期,北京发生过一桩女律师王孟齐被害案。主犯为男律师王维垣,被捕后,缠讼法院数年之久,当时轰传京津两地,甚为耸人听闻。今就记忆所及,爱华记之。
王孟齐这位女律师,笔者30年代曾看见过,大个子,白皮肤,高鼻梁,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不但在北京律师界,而且在交际界也是比较有名气的人物。
记得是“七七”事变后的一个冬天,王孟齐应王维垣约,赴津办理案件,后王维垣独自一人回京,说王孟齐过几天回来,不料从此王孟齐一直没有下落。其子王琳向法院控告王维垣,警察局将王维垣逮捕。当时的伪警察局长余晋和,科长蒲志中,以及侦缉队长马玉林都曾亲自审讯。继又逮捕其帮凶毕某等。还记得毕某是算卦时被捕。他有武功,好几名警察同时动手才把他捉住。
由于案情复杂,一时很难查清。曾有法官富某,佯装成警察局的同人,说是受友人之托,暗中接见毕某,愿与毕商讨,代谋缓颊,并共进一餐。进餐间,富某告以王案已由王维垣供出毕为正凶,问毕究竟真情如何。毕大怒,骂王维垣不是东西,说王维垣杀王孟齐时叫他帮忙,现竟供说他是正凶。于是将真情详细说出。其后,法院又在王维垣家墙壁中搜出血衣。公审之日,王维垣供认杀死王孟齐,故初审判处王维垣无期徒刑,毕某有期徒刑12年。
未料,初审判决后,王维垣上诉二审,又否认曾杀害王孟齐,提出种种初审时供词中的矛盾之处,毕及其他各犯一律翻供,说是在警察局供词系用刑逼出的云云。法院一再审讯,一再延期宣判,纠缠不已。当时王维垣请著名大律师法学院余启昌为其辩护。每次审判,旁听席拥挤不堪,秩序难以维持。此案时历数年,缠讼既久,人们渐渐不再重视,后来只得不了了之。
忆当年律师业,形形色色,有些人很难谈什么正义,彼此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只要能得到酬金,就可以丧尽天良,颠倒黑白。笔者曾听某律师为一名轧毙行人的汽车司机辩护说“司机是司理机器,只负车内之责,不负车外之责”,其狡辩至此,夫复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