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纳社保您想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自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表示,《解释二》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刘世炯 视频制作 田敏娜)

责任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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