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谈《指引》:发现商业贿赂应积极向监管部门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新闻发布会。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余卫东在会上表示,《指引》中明确指出了企业在发现商业贿赂行为时,应积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全力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这种积极整改、主动配合的态度有望获得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机会。这无疑是对医药企业的一种正面激励,鼓励企业在面对商业贿赂问题时,不再选择掩盖或逃避,而是采取正确的风险应对态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法后果,减轻违法行为负面效应。因此,这部《指引》的颁布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医药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激发企业主动配合监管、自我纠错的积极性,并进一步推动医药行业形成更加健康和透明的经营环境。(谢龙飞)

责任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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