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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将协商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多边法律文件

2006年06月15日 14:35

  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五日电(记者 李静 陈静)在此间刚刚结束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第六次会议发表了《上合组织五周年宣言》。宣言表示,成员国将协商缔结本组织框架内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多边法律文件的问题。

  宣言说,成员国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将全面发展睦邻、互相尊重和互利合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原则立场和努力,不参加损害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国际组织,不允许利用其领土损害其他成员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禁止损害其他成员国利益的组织或团伙在本国领土活动。

  宣言称,上合组织已成为成员国深化睦邻友好合作和伙伴关系的重要机制,开展文明对话的典范,是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积极力量。

  宣言指出,“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作为本组织一个完整的基本理念和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对国际社会寻求新型的、非对抗性的国际关系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上合组织将毫不动摇地坚持成立之初确立的、并在通过的文件、宣言和声明中得到巩固的宗旨及原则。

  宣言称,上合组织将为建立互信、互利、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全球安全架构作出建设性贡献,将继续挖掘本组织潜力、加强本组织作用、促进成员国合作,将采取措施加强地区反恐怖机构并与相关国际机构开展合作。

  宣言还指出,当出现威胁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紧急事件时,成员国将立即联系并就共同有效应对进行磋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本组织和成员国的利益。各成员国还将研究在本组织框架内建立预防地区冲突机制的可能性。

 
编辑:赵海燕】
  相关专题: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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