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台办:没考虑制定与反分裂国家法配套法律法规

2005年04月05日 16:16

  中新社北京四月五日电 国务院台办新闻局官员五日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明确、完整,不需要、也没有考虑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

  台湾“陆委会”近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声称,大陆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后,还要“继续进行紧急状态法及十多项相关子法的立法工作”。

  记者五日就此采访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局官员。该局官员说,经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了解,《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反对和遏制“台独”、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特别立法,内容是明确的、完整的,不需要、也没有考虑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完)

 
编辑:吕振亚】
相关专题:关注反分裂国家法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