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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权力“膨胀”折射“科学发展观”影响力

2005年03月21日 14:08

  (声明:刊用《中国企业家》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企业家》。)

  “科学发展观”辐射出的影响力如此深远而严肃

  两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具有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某制造型企业因污水排放问题受到环保总局的严重警告。但是该问题涉及到当地村民的利益,一直悬而未解。某日,该市市长亲临现场,一是勒令该企业在3个月内解决污水排放问题,二是勒令当地乡镇政府协助解决该问题。逾期未解决者,“市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某员工语)”这是近期发生在浙江台州的事情。这说明:环保总局有能力影响地方政府。

  华电国际无疑是近来“出镜率”最高的上市公司,最近被卷入了“环保风暴”。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华电国际必须要在年底前完成所有脱硫设备的安装,这项工程需要一次性投入13.77亿元。按照会计处理原则,这笔投入应计入固定资产投入,以15年折旧计算,应计入2005年当期费用为9180万元。有证券分析师估算,“这13.77亿元投入,华电国际的自有资金肯定不能承担,而上市募集到的资金也不能随便更改投入方向,因此它只能靠银行贷款融资。如果按照5%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华电国际每年必须承担的财务费用(银行利息)就要达到6885万元。”将上述两项开支累加可知,自2005年之后,保守估计,华电国际每年的利润将会减少1.61亿元。华电国际的每股收益至少降低8分钱。这说明:环保总局有能力影响股价波动。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京宣布停建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三峡总公司)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项目赫然在列。据悉,三峡总公司承建的3个电站的罚款数额20万元,这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然而这些项目都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或者立项的,环保总局此举无异于“太岁头上动土”。

  但潘岳有法可依。他认为2004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十年来我国环境立法的最重大进展,他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控制新污染的第一道关口,第二项措施是砍掉不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而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更要重力出手,违法必究。

  国家环保总局成立7年,可能过去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威风”和勇猛。一个说法在坊间盛传:国家环保总局权力“膨胀”,有望在两三年内与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平起平坐”,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而不再是现在的“二级局”。

  如果将环保总局现在的强势话语权单纯地理解为某个机构在某个领导的推动下突然崛起,那不免流于表面,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护佑”,环保总局不可能自如地运用自己的权力。

  当具体的法律和严厉的监督者切实地介入到商业领域中来,企业家们发现“科学发展观”辐射出的影响力如此深远而严肃。

  稿件来源:《中国企业家》 作者: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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