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本是古代普遍使用的一种兵器,其形制在各国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变化。击剑运动所使用的剑源于欧洲,分花剑、重剑、佩剑3种。对击剑比赛最早的描绘见于埃及卢克索附近马迪纳特·哈布神庙内的一件浮雕,该神庙为公元前1190年前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三世所建。古罗马你死我活的格斗,以取悦奴隶主。欧洲中世纪时,剑是贵族、骑士随身必备的武器,剑也从笨重变得轻灵。为了提高剑术,欧洲各国还出现许多传授击剑术的行会和学校。
到19世纪后期,击剑成为一项竞技性体育运动,1882年法国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击剑协会,1893年美国业余击剑协会成立。1896年首届奥运会就有击剑项目,并且是惟一允许职业选手参赛的项目。比赛在一个约2米宽、14米长,两端各有2米延伸带的击剑垫上进行,垫上画有中线、开始线、警戒线和端线,剑手只能前进或后退,不能向左右移动。剑手须穿戴覆盖有效部位的金属背心和面罩,当有效部位被刺中时,电动裁判器会自动显示红灯或绿灯,刺中无效部位则亮白灯。
花剑
又称轻剑。17世纪为配合当时的服装,在去国宫廷出现一种短而轻的剑,即是花剑的前身。剑条用弹性钢材制作,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2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躯干。1955年起使用电为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4年列入),女子个人(1924年列入)、团体(1960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重剑
出现于19世纪中叶,起初主要用于格斗。剑条为钢制,三菱形,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17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3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全身,手臂、腿、脚是主要攻击目标。1931年起使用电动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900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女子个人(1996年列入)、团体(1996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佩剑
系意大利人拉达那利(G.Radaelli)于19世纪末从匈牙利骑兵使用的一种弯曲佩剑发展而来。剑条为钢制,有刃与背,全长不超过105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月牙形护手盘。可以劈刺。有效部位为腰带以上的上肢、头部、颈部和躯干。1989年起使用电动裁判器。奥运会仅设男子项目,有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两项。
2004年第28届奥运会设上述5个剑种10个项目,共2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每个协会每个剑种最多3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可以参加最多两个剑种的团体赛。团体项目每个剑种8个队参加。
2004年雅典奥运会比赛设有花剑、重剑和佩剑比赛,共有6个个人项目和4个团体项目,比赛将在the Fencing Hall of the Helliniko Olympic Complex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