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吴天明,先后担任过湖北省原咸宁市(县级)副市长、咸宁市(地级)旅游局局长。在咸宁市政府分管城建期间,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费16.8万元,并从中收受贿赂3万余元,贪污公款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这是吴天明在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组织的“现身说纪说法”活动中所作的忏悔。
今天,我作为现身说法的反面典型,真有说不出的痛苦、惭愧。我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自己的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结果却把自己奋斗了半生所得到的全部毁掉了。如今的我,除了拥有一个罪犯的身份,什么都没有了。我之所以惭愧,是因为受党教育几十年,却因为自己的胡作非为而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分子。
1976年,我从学校进入社会时,随身携带的物品仅有一只旧木箱和两床厚重的旧棉被。在此后20多年的人生经历中,党组织为我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再学习、再锻炼的机会,使我刚过而立之年就走上了副县级领导岗位。1990年,我调任原咸宁市县级副市长时,是咸宁地区的县市长中最年轻的一个。39岁时,我担任了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如果我能在政治上的不断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中,老实一点,谦虚一点,自律一点,廉洁一点,那该有多好啊!令人十分痛心的是,我没能做到这一点。面对成绩我沾沾自喜,目空一切;工作上主观武断,惟我独尊;党务、政务大权独揽,使我利令智昏,为所欲为,漠视党纪国法的约束。利己主义倾向使我在灯红酒绿、迎来送往中迷失了自己。
导致我堕入犯罪深渊的最直接原因是没有冲过美色关。改革开放以后,面对个别社交场合令人眼花缭乱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我没能把持住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操守,心安理得地接受宴请、桑拿等特别服务。尤其是在认识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个年轻女人之后,在她的甜言蜜语中,我以为找到了真爱,便不顾一切地要求离婚。为了挽救我们的婚姻和我的政治生命,当时的地委主要领导亲自找我谈话,语重心长地劝说;许多老前辈、老同事、老同学多次登门规劝。对于他们的苦口婆心,我充耳不闻,一意孤行。这种依附于权力和金钱的婚姻,以及充满低级趣味的个人享乐,给我的事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灾难性的,也是刻骨铭心的。
大千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如果有,我愿用20年的生命去换取。
如果允许我重来,我会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每一份权力,恪尽职守,当好公仆。面对日益富裕起来的人们,我也决不会因心理失衡而以权谋私。因为我已懂得,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惟一可以用来换取个人利益的就是你手中的权力,而当你一旦接受这种交换,出卖的往往就不单是你手中的权力,还有你的灵魂、尊严和美好的前程。它在带给你一时的满足与快慰的同时,也将带给你无穷无尽的隐忧与懊悔。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过去的一切,从我走进高墙电网间的那一天就已经无情地画上了冰冷而凄凉的句号。在无穷的悔恨中,现在我惟一能做、而且也决心去做的就是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与旧我彻底决裂,力争早日回归社会,重塑新生。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彭永康、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