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美国税法有点研究。看到很多人回国创业,什么也不懂,真为他们担心。搞不好可能钱没挣到还可能坐监狱。在美国,逃税和杀人同罪。本人列几条重点给兄弟姐妹们作参考:
1、你若携带1万美金以上出入美国,一定要报美国海关。不然不但钱可能被充公,还可能被告洗钱而坐监狱。
2、如果你在美国以外有超过1万美元存款(合计,任何时间,哪怕只一天),你一定要在你的美国TAX RETURN里向IRS报告。不然你可以被罚50万美元并判10年徒刑。不要认为你在大陆的钱美国不知道。美国现在以反恐为名,几乎掌握了全世界所有的账户情况。
3、美国人的全世界收入都要交美国税。IRS为了对付利用成立离岸公司来逃税的美国人,发布了FCC RULING。FCC=FORIEGN CONTROLED CORPORATION。任何离岸公司,只要它的主要控股人是美国人,这个公司的美国SHARE HOLDERS就必须按美国的LLC或PARTNERSHIP纳税。这就是说即使公司没把利润发给你,你还是要马上付美国税。这样你会很惨,公司KEEP了利润,你分文没拿到却要付税。可是这是美国对付离岸公司逃税的办法。像香港一个张教授,就是成立了香港离岸公司,把利润放在公司,交了香港税,未交美国税。他自作聪明,以为公司真正的股东没人知道。可是9·11后,美国大查离岸公司真正股东,把他也给查出来了。他公司不交美国税,可以判100多年。最后张教授不敢来美,几百万在美财产被查封,还从此要过被美国通缉的日子。
4、从第3条来看,回国的人真得要注意不要为了控股争。不控股也有很多好处。IRS的FCC RULING大致是这样的(不对请指正),如果美国股东的股份超过45%,这个离岸公司就被定义为美国人控股的公司。你的股份如在9%以上,你就必须为这公司的利润付美国税!所以最好是多找股东,把自己的股份限制在9%以下!!!
5、对第二条,如果帐户不是你的,是公司的,只要你是有签字权的,都必须向IRS报告。不要以为回国开公司,公司帐户由你大权在握神气,不要忘了向IRS报告,要不然你可能会吃上管司,做坐上监狱。
6、中国与美国有税务协定,中美双方可以交换所有FINANCIAL资料。好处是中国付了的税可以抵美国税(不是抵收入)(来源/华声网引自海归网,作者/硅谷人)
注:文中所指美国人=公民或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