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人民日报今日发表文章写到,沈阳“慕马案”的主角慕绥新在看守所期间写了一份忏悔录,认为他的蜕变与党组织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有很大关系。
文章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中,制度建设非常重要,我们目前的监督与防腐机制还有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然而,制度也不是万能的,再完备的制度,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片面强调制度不完备、机制不完善,会成为少数腐败分子心安理得地以权谋私的借口,从而形成不良的风气。恰恰是为政者个人的思想境界与品德修养,往往是抵制腐败的一道坚固的堤坝,同时也是形成良好的监督与反腐机制的基础。
对于新时期党的廉政建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其中,教育——对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就是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至关重要。
文章指出,我们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制度和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怎么办?一方面,我们不能等到一切都完善了以后,再廉洁,再反腐,这时需要的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廉洁反腐的勇气,通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能以监督不完善、周围不良风气仍然存在为借口,随波逐流甚至混水摸鱼,上下其手,大捞好处。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廉洁反腐的机制,同样需要这种境界和勇气,否则,相关制度很难及时、科学地建立,有了制度也会形同虚设。
即使将来制度与机制比较完善了,也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和信念教育,培育一种廉洁从政的氛围,一种廉洁文化,使大多数干部都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刘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