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消息,为规范外币代兑机构经营外币兑换业务行为,便利境内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外币兑换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息称,《办法》所称外币代兑机构,是指与具有外币兑换(或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签订协议,经银行授权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境内企业法人机构。外币代兑机构办理的外币兑换业务的品种限于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现钞及旅行支票,并限于境内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用外币和外币旅行钞票兑换人民币的单方面兑换业务。
《办法》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银行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的外币兑换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银行应严格履行对其授权签约的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职责。《办法》还对外币代兑机构的申办程序、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条件、授权银行和外币代兑机构的违规行为所给予的处罚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将外币代兑机构纳入结售汇监管体系和银行监管体系,填补了外币代兑机构管理的空白,有助于维护结售汇活动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完善我国结售汇管理;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外币代兑机构的业务流程,将方便个人办理外币兑换业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外币代兑机构业务的有序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