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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三年左右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

2003年10月06日 13:55

  中新网10月6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近日就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接受了《学习时报》记者的采访,采访的全文如下: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紧迫任务

  记者:十六大规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并强调了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贯彻十六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李荣融: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2002年,全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15.9万户,资产总额18.02万亿元,产品销售收入85326亿元,实现利润3786.3亿元,上交税金6794.1亿元,职工人数4680.5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今后18年中国经济增长必须保持7%以上的速度。从国际经验看,连续40年以上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绝非易事,能够做到这点的国家和地区为数不多。据有关学者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连续40年经济增长年均达到7%以上的,只有韩国、新加坡和泰国。1979年至200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如果今后18年中国经济继续保持7%以上的增长速度,中国经济增长将实现连续40多年年均增长8%以上。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是十分了不起的创举。要使中国经济在今后18年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继续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使国有企业真正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结合。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须深化投资、金融、财政、行政等体制改革,一方面这些体制改革的程度影响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的程度也制约着这些体制改革的进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深化,就不能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项目审批为主要特征的投资体制改革就难以深化,金融风险就难以真正消除,公共财政制度就很难建立起来,政府职能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转变。从这些意义上讲,不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就不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必然选择,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措施和必然选择。

  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记者:十五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这反映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主要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李荣融: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问题大多是深层次的,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有企业能改、好改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需要继续解决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讲,要靠继续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创新。

  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仍然处于攻坚阶段,改革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是否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不少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离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突出表现为不少国有企业还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革,没有建立董事会。国资委监管的196家中央企业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其中不少是按《企业法》注册的,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由于一股独大,一些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不尊重或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少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制衡和监督作用,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不少母公司对其所出资的重要子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或通过子企业逃避出资人的有效监管。这些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体制性原因就在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二是经营者的市场化配置尚未实现。主要表现为选拔任用企业负责人的方式和渠道单一,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企业特点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建立起来,选拔评价企业负责人的方法和标准不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未形成。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自己决定收入分配方案和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收入的货币化、透明度不高,职务消费不规范的问题相当普遍。

  三是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尚未到位,平均主义、大锅饭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具体表现在经营管理和关键技术岗位上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格,而一般岗位上职工的收入又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激励错位,对企业人员流动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人才留不住,冗员出不去。

  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状况尚未根本改变。

  十五大以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宽,结构不尽合理,影响了主导作用的发挥。从行业分布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外,国有企业还广泛分布在其它行业和领域。在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工业和一般性服务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营业收入仍然保持着相当份额。

  此外,还有一大批需要破产关闭的企业。据初步调查,全国符合破产关闭条件的资源枯竭矿山和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还有2500多户,涉及职工近510万人,涉及金融债权2400多亿元。这些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等现象严重,职工生活困难。受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额度、政府财力及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这些企业一时难以退出市场,不仅影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成为影响企业和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国有企业的历史负担沉重。

  一是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问题仍很突出。据初步调查,中央企业中富余人员约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3左右,目前尚有50万下岗职工没有出再就业中心,还有一些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没有实现再就业。不继续解决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二是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办中小学1.9万所,约占全国同类学校的1/3;国有工业企业等单位自办医院近7300所,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0%;中央企业兴办的学校17000多所、医院7000多所,共有职工达70多万。目前国有企业每年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超过500亿,同时,每年还要花费大量资金用于所在地的市政建设和自办的学校、医院及公检法等社会职能。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一年用于办社会的资金支出达456亿元,中央企业办社会经费一年支出225亿元。目前,各地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尤其是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严重滞后,成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国有企业还遗留着大量呆坏帐和不良资产。全国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1%,中央企业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5%。目前我们正准备对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从抽样调查结果看,实际比例肯定要高于帐面反映的情况。

  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竞争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必须下决心尽快解决。

  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记者: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实施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这些新举措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李荣融: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密不可分。目前,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突出表现为出资人没有真正到位和对国有资产多头管理。一方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没有分开,既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又行使出资人职能;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能实际上分散在若干部门,权利、义务和职责不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脱节。有人说是“五龙治水”,有人说是“九龙治水”,谁都管,但真正出了问题,又找不到责任人。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四句话十六个字“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中三句半都属于出资人的职责。由于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缺少有效行使出资人职责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造成职责不清,权责脱节,一些应由出资人履行的职责,如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形成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没有得到很好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展不快。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了,出资人到位了,政企分开将会取得重大进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将加快,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加快形成,产权制度等深层次矛盾将取得突破,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将会更大。可以这样说,过去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十六大以后是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我们说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这是一个重要特征。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一方面将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确保出资人层层到位,关键是要建立一整套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的制度和机制。不少国有企业没搞好,根本的一点就是经营责任不落实。必须找到能够真正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的制度和机制。这包括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

  记者:国资委下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李荣融: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长远目标,即到2010年,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总的考虑是:用三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构建起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重点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和有效监管的问题;推进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在中央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企业。围绕完成这两大任务,今后几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有效形式。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家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职责的一整套制度。为此,就要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建立省、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出资人层层到位,确保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层层得到落实,关键是企业要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继续积极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要以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的作用为重点,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和完善。要加大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力度,真正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分配能增能减的内部机制。要加快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三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党管干部是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但我们要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人才机制如何有效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我们已开始在中央企业副职的选聘上进行改革试点,9月15日启动了6家中央企业公开招聘7个高级经营管理者岗位的试点,社会反响十分热烈。我们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使国有企业吸引和聚集一大批优秀人才。

  四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大任务。对国有经济实施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必须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个大原则必须牢牢把握,不能动摇。同时,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对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的影响上,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上。

  五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体制、新机制。

  为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在您看来,为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

  李荣融: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需要综合配套改革。当前,有几个问题要抓紧解决。

  一是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依法享有投融资权,对国有企业真正成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过去在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情况下,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对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预算约束,是有必要的。现在国有资产出资人已经到位,政府部门应该集中精力履行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对企业投资项目应该是审查其对环境、安全、质量等公共利益的影响。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企业上不上项目,应由出资人和企业决定。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国有企业就难以对市场做出灵敏反映,就无法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进行平等竞争,最终也不可能搞好。

  二是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和保证。要尽快建立起一套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国有企业下岗分流的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国有企业冗员过多,是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些年虽然下岗分流的力度不小,但问题远远没有解决,解决国有企业冗员过多的问题,涉及到就业问题,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这两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再就业会都强调要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作为全社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的关键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是继续保持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都是多年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必须支付相当的改革成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东西德统一以来,德国已花了十多年时间,花费了一万多亿马克用于前东德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调整。德国一些官员和学者普遍认为,完成这项任务还要再花费十多年的时间,再投入一万多亿欧元。中国国有企业数量比德国要大得多,但实际支付的改革成本相对要少得多。实现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国家财政要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解决符合破产关闭条件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和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问题。(范伟 李玉梅)

  李荣融,1945年生,江苏苏州人。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63年后在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学习。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副厂长、厂长。1986年后任江苏无锡市经委副主任、轻工业局局长、计委主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8月后任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国家经贸委秘书长、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后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9年12月后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1年2月任国家经贸委主任。2003年4月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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