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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调整收费意愿不强 大额取款收费暂不会实施

2003年09月30日 08:09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针对“银行服务是否10月1日起收费”的焦点问题,银监会昨天做出正式答复:今年6月26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如期于10月1日实施,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和变动。不过记者也随后发现,由于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有关大额取款、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等收费标准,银监会仍在制定中,可以肯定大额取款、零钞清点在“十一”后的短期内不会收费。

  根据《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其中,市场调节价的制定权限集中在总行。从10月1日起,可由各家银行总行统一设立或变更收费项目、调整收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政府指导价则由于是涉及非常多的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正在征求银行、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近期即可确定。据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

  记者昨天采访了工行、招商、中信等多家银行后发现,各行短期内都不会有新的收费办法出台。这主要由于近日部分银行已经对银行卡跨行取款、异地存取款收费进行了调整,外汇点差、票据手续费等费用日前也由银行业协会进行了统一,各行调整收费的意愿并不强。

  另外,即便银行以后要调整收费,根据《办法》,须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银监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京城市民完全可以提前了解。(王旭)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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