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官方网站消息,2003年9月27日,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傅莹紧急约见越南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阮伯炬,再次就越南武装船只枪击、抓扣中国渔船事提出严正交涉。
傅莹说,9月23日下午越南武装船在北部湾传统渔场追赶两艘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并动用武力抓扣了其中一艘及船上7名渔民。中方提出交涉后,越方仍未释放被扣渔船和渔民。据调查,越方还扣押了其他中国渔船。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傅莹指出,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尚未生效,越方无权在传统渔场武力抓扣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和渔民。越方的做法威胁了中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北部湾长期形成的正常渔业生产秩序。越方抓扣中国渔船不通报、不及时安排中国使馆领事官员探视的做法,违反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两国签署的《领事条约》。
傅莹要求越方尽快释放所有被扣中国渔船和渔民,此前须予中国渔民人道待遇,并尽快安排中国使馆领事官员前往探视。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抓扣中国渔船、渔民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