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13日在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举办的“2003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说,国外反倾销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主要障碍之一。
据介绍,到2002年底,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已超过500起,占全球案件总数的14%,居世界各国之首,给中国出口造成了数百亿美元的直接损失。
王琴华指出,当前国际范围内以反倾销为由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中国出口面临新的压力。2001年,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达55起,为历史最高。2002年,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立案有47起。
王琴华提醒广大国内企业,要注意防止反倾销的三大误区:
首先是一些企业不能正确理解反倾销领域中倾销和损害的特定法律概念。
其次是一些企业认为国家是保护国内企业的,只要企业受到损害,不论是否有证据,国家主管部门一定会作出肯定性裁决。
第三是一些企业平时缺乏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混乱,难以提供确凿的数据。
王琴华表示,对此如何运用好世贸组织贸易救济措施法律来应对,政府主管部门要作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体系。王琴华介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颁布的新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条例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还要制定一系列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法律,增强办案透明度。
二是加大交涉和办案力度。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对外反倾销已立案24起,有效地制止了国外产品的低价倾销,保护了国内相关产业。但无论从立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上来说,还不适应国内产业的要求,要继续加大力度。
三要建立产业预警机制。王琴华表示,中国从2001年开始研究建立产业预警机制,根据我国产业结构情况,确定了监测产品目录,编制了相关软件和模型,建立监测网络和专家系统。目前在汽车、化肥和钢铁三个试点行业已取得了初步效果,下一步还要继续进行下去。
最后要充分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和中国企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