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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光焘:高收入者不能买经济适用房 严控高档房

2003年09月02日 06:35

  中新网9月2日电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

  他强调,有的城市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对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致使户型偏大,甚至出现大户型、超大户型经济适用住房;有的城市优惠政策不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城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部分高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个别人甚至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汪光焘还指出,供求结构性矛盾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各地要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

  汪光焘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档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划分标准;高档商品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土地供应、暂停项目审批,适当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和预售条件。

  汪光焘指出,为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支付能力相适应,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不应求、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可按规定适当调剂增加土地供应量,清理并逐步减少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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