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八月二十七日电(张恩刘黎黎)山西省繁峙“六·二二”矿难涉案人员、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天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繁峙县砂河镇义兴寨村孙涧沟零号脉协议洞发生爆炸,三十八名矿工遇难,当地政府上报“死二人、伤四人”。后经媒体报道,繁峙矿难由此才揭开隐瞒不报、隐匿尸体的真相。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王彦平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三次收受贿赂二十五万九千二百元人民币。矿难发生四天后,王彦平“退”还此笔款项。杨某为给省司法学校毕业的女婿安排工作,于二00二年春节将特意定做的价值两万九千二百元的四根金条送给王彦平,王彦平收受贿赂后放弃原则,于机构改革期间在进编表上签字同意将章调入县公安局。此外,王彦平还收受了繁峙县黄金领导组副组长及繁峙县政府领导组成员韩某以单位名义贿赂的三万元现金。
繁峙“六·二二”矿难发生后,被告人王彦平怕事情败露,匆忙退还矿主殷某二十万元的贿赂金。在检查机关立案后,被告人才退还了全部赃款。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两项罪名,王彦平不予承认,当庭翻供。经过法庭调查、法庭取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此案将在近期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