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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允许在职人员向企业出资入股 浦东进行试点

2003年07月02日 20:08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日电(许晓青李佳佳)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下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将试行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准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有关政策近期将在浦东新区进行试点。

  焦扬说,即将试行的政策最主要是突破了对投资者的身份限制,而其它方面的相关政策并未作调整。

  据焦扬介绍,有关政策中将明确,在企业登记中准许在职人员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但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仍除外。同时,文件将对禁止出资入股的特殊人群进行重申。而不得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的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规定的其他人员。

  据了解,当前此间只有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辞退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等五类人员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成为个人股东。近年来,上海的私营经济发展较快,民间投资增长迅速,但仍有潜力未发挥出来。在职人员的投资渠道受到了一定限制,造成了“有钱人不能投资,没钱人戴帽投资”的现象。

  有关方面预计,扩大出资者范围将有利于此间增加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吸引外省市自然人来沪投资,以及倡导社会诚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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