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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把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明年计划

2003年06月12日 06:33

  中新网6月12日电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已于近日列入了国家立法的工作日程。5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召开座谈会,确定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列入2004年的立法计划。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近日发出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有关禁食一切野生动物,停止一切为食用而养殖野生动物的法律条款;同时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恶意点食、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菜肴的消费行为的处罚办法,或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其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加重对非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介绍说,近年来,陆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生存在野外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都在急剧减少,有的已濒临灭绝,制定于1988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许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应当尽快进行修改。

  2000年,国家林业局成立《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小组,开展了一系列修改调研和专项论证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也派出工作人员参与了有关立法调研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些修改的思路。

  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将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补偿要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野生动物保护也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把政府扶植和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全面保护野生动物,将国际公约国内化,加强对野生动物制品的管理。

  孙佑海特别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最关键的还是要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SARS的出现确实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环保观念,但人类最大的教训就是不吸取教训,希望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刘世昕)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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