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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述评:“非典”加速中国政务公开步伐

2003年05月27日 00:16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题:“非典”加速中国政务公开步伐

  中新社记者齐彬

  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中国政府一贯倡导的政务公开将因“非典”疫情的突然来袭加快步伐。

  “非典”疫情目前已渐趋平缓,但在疫病发生之初,由于未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外界公布疫情,民众的恐慌情绪日甚,各种谣言四起,中国政府也受到国际舆论的埋怨、指责。

  “非典”是新世纪戕害人类的新病毒,由于对其认识不足,起初存在一定的轻忽或失误,势所难免。但不可否认,传统的“内外有别”甚至“秘而不宣”的信息披露方式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政府对疫情的公布。

  现代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人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作为掌握大量权威信息的政府部门,如果不及时站出来说话,就会导致信息传播的失真、放大,这不仅使疫情蔓延,同时也让外界对政府的信誉和形象产生质疑。另一方面,政府及时披露信息,实行政务公开,也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需要。

  有鉴于此,四月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准确掌握非典疫情,如实报告并定期对社会公布,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为了使民众及时了解疫情变化,中国政府从四月二十一日起,将原来五天公布一次疫情改为每天公布一次,公布情况既包括确诊的病人数字,也包括疑似病人的数字。

  在随后的抗击“非典”行动中,各地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疫情信息,各种谣言因此失去市场,民众的预防知识普遍增加,这既大大有利于防治疫病,同时也实现了公民的知情权。

  事实上,中国政府致力于政务公开已行之经年,并取得了相当成就。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近年来,一些部门推出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活动;已全面推行的村务公开更被视为最具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

  中共十五大报告又提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直接涉及民众切实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随后全国各部门、各地区都竞相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目前,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府行为逐步实行听证后决策,适应新技术发展的政府上网、电子政务工程等,更是促进政务公开的最具影响力举措。

  “非典”疫情让人们认识到,实行政务公开,确保民众知情权势在必行。但分析人士指出,政务公开不能只作为政府的一项职权,必须通过立法,让政务公开成为普遍制度。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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