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昨天,抢劫杀害济南某军区干休所85岁的正军级离休干部张俊西及其妻子的刘宝柱,在济南市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宝柱生于1978年12月,惠民县香翟乡头堡村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时称,刘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学习成绩优秀,入伍后在济南某干休所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当兵两年就入了党,还当上了班长。2001年底,从军队复员的刘宝柱留在济南,寻找就业机会,但一直未如愿,便产生了盗窃邪念。
在法庭上,刘宝柱陈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4月1日晚,他来到原服役的干休所。这天天气阴冷,晚9时许,他来到被害人所在的院子外,戴上手套后,翻墙入院。他先来到二楼,然后又到一楼,逐个房间搜寻财物,当他看到一楼张俊西夫妇正在卧室睡觉,就携带盗窃的手表、茶具离开了张家。
但刘宝柱对“战果”并不满意,他接着再次来到张家,并从院里找到一把消防斧提着走进卧室。在翻找钱物时,睡在南边床上的张俊西老人的妻子动了一下,做贼心虚的刘宝柱以为被发现,赶过去凶残地朝老人的头部胸部猛砸猛砍,接着又砍向被惊醒的张俊西老人的头部和肩部。两位老人当场死亡。之后,刘宝柱拿着抢劫到的手机、照相机、金手链、军用手表等物品逃离现场。
据了解,被害人张俊西老人今年85岁,是济南军区某部原副政委(正军职待遇)。1937年参加八路军,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南征北战,出生入死,为民族的解放和军队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公诉人认为,刘宝柱仅为盗窃钱财就手持利斧,朝手无寸铁的老人下此毒手,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社会上、在部队内都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刘宝柱作案的大量证据。此外,公诉机关还对刘宝柱在服役期间的盗窃行为进行了指控。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所出示的证据,刘宝柱基本上都表示“没有异议”。在法庭辩论阶段,当法官让刘宝柱为自己辩护时,他回答说“没有什么说的”。
最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当庭一审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刘宝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