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大富豪"欠债二亿 原深圳政华集团总裁被判17年

2003年04月20日 13:25

  中新网4月20日电 原深圳政华集团总裁吴志剑,日前因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吴志剑现年44岁,曾是深圳的一名“传奇人物”。1985年他只身来到深圳,承包了华东商场,半年后获纯利17万元,掘到“第一桶金”。之后,吴志剑建起食品厂和真皮加工厂,并参股其他企业。1988年7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执照,他拍得28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牌照,组建了几家小汽车公司,还涉足房地产业等。2000年,一家美国杂志将其列为中国内地的第26位富豪。

  然而,罩着“大富豪”光环的吴志剑却是一个玩“空手道”的巨骗,支撑政华集团的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从1988年起到1997年,政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多家银行贷款数亿元人民币。1999年,深圳市对长期拒偿债务人的名单公开曝光,吴志剑名列其中,欠债额为2亿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志剑在1999年11月,为应付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指使手下准备了空白产权证及“深圳市运输局营运中心”的公章、钢印等,伪造了他属下的国润、安润、奥润等小汽车公司名下的营运牌照产权证300多本,该行为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名。1999年底,吴志剑成立了一个小组,专司出租车融资业务,对公司的出租车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先后与200多名承租者签订了承包合同,骗取租金逾亿元人民币,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政华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处以刑罚。(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李南玲)


 
编辑:吕振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