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 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出台。方案提出,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逐步加大民航运输企业定价自主权,建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消息,据了解,改革方案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对国内航空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主管部门由核定航线具体票价管理改为对航空公司运输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间接管理。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民航境内折扣票价(平均每人公里0.75元)、国内航线、国际航线国内段公布票价(平均每人公里0.94元)为基准价和浮动上限,以航空运输企业社会平均成本为浮动下限。
方案允许航空公司运输企业在境内外销售国内航线客票时,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25%、下浮4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允许航空运输企业按1997年颁布公布票价水平,作为境外销售国内航线票价对外报价。由航空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的航段,实行票价上限管理,不规定下限。
航空运输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引入多级票价制度。
对革命伤残军人(含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教师、学生继续实行优惠票价。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适时对民航运输社会平均成本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作为民航基准运价调整和监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