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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尊重公众知情权 杭州第一时间通报突发案情

2003年04月03日 08:13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3月31日13时零5分,杭州市大学路小学校园发生爆炸,造成12名学生受伤。爆炸发生后不到4小时,杭州市政府就召开新闻通报会,市公安局、教育局、上城区政府领导等到会介绍事件发生经过,以及善后处理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杭州市在“第一时间”把爆炸事件的前因后果通报给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一位市民认为,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据了解,类似的在“第一时间”通报有关情况的做法,在杭州已不是第一次。

  今年2月18日,位于钱塘江南岸的UT斯达康公司的在建厂房发生倒塌,28名工人被压,当场死亡7人,17人受伤。事故发生于20时,到凌晨零时30分,杭州市政府即向新闻单位发出通报。第二天,市委宣传部又专门召集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向新闻界通报事故的调查和进展情况。

  去年12月28日,杭州街头发生一起接连砍伤17人的行凶肇事案件,其中12人被砍中头部,9人颅骨骨折、骨裂。在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紧急处置和全力抢救的同时,杭州市政府也主动把案情向新闻单位进行了通报。

  杭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玉明认为,对重大灾难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公众历来十分关注,封锁消息和情况的做法,往往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特别是在当今通讯手段发达,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等“民间媒体”十分活跃的情况下,还容易引起群众猜测、怀疑和恐慌。相反,政府越透明,表态越及时,谣言就越无处藏身。

  事实也是如此。3月31日的爆炸事件,是由该校一名学生携带一枚旧炮弹引信在学校玩耍时引起的。由于在“第一时间”通报了有关情况,家长们没有引起恐慌,校园也很快恢复了平静。

  王玉明认为,任何灾祸都是人们不希望看到的,闭目塞听并不能将灾难抹杀,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把真相大白于天下,既是新闻媒体的职责,也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董碧水)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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