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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在京凭通行证或回乡证可领三个月驾证

2003年03月14日 06:10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吴庆才)从本月起,港澳台同胞可不必提交在京居留证,只要凭其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入境证明即可在北京免考试申领三个月的临时驾驶证。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中国公安部对港、澳、台地区居民换领北京市驾驶证的规定为:提交在京居留证件,提交港、澳、台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复试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合格。

  针对部分港、澳、台地区居民因探亲、购房、短期工作等原因来内地居住,不符合北京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的条件,领不了居留证,也就领不了北京市驾驶证的问题。北京市交管局规定,从本月起,对不能提交在京居留证件的港、澳、台同胞,凭其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入境证明,直接免考试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驾驶证。临时驾驶证的暂住地址按照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供的在京住址登记。

  另悉,为方便在京外籍人员办理车务手续,北京交管局近期还推出了三项新措施:一是在进一步完善外籍机动车和驾驶员手续须知的基础上,制作中英文对照说明,方便外籍人员阅读;二是在进行外籍车辆定期检验时,改变过去必须到指定的北苑检测中心验车的做法,外籍人员可以就近选择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检测场验车;三是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机动车转出登记的时间,由过去的三天调整为当日办结,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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