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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犯罪增多 专家建议发黄色短信可定传播淫秽罪

2003年02月10日 10:29

  中新网2月10日电 春节期间,除了愉悦的祝福短信外,一些不法短信也乘虚而入。记者昨日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利用手机短信作案的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北京晨报消息,据了解,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作案主要有三种:一是以促销汽车、手机、电脑等商品为名,或称机主中奖,待与之联系上后,要求把钱汇到指定账户上,收到钱后便逃之夭夭;二是从事假证制作、卖淫等违法活动;三是发布垃圾信息,骚扰消费者。

  法律界人士分析,由于目前尚无专门的法规对不法短信作出规定,仅可参照《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对不法短信发布者进行行政处罚,导致利用不良短信作案案件不断上升。

  一些法学界人士建议,应加大对发布不良短信的惩罚力度。如对向多人发布黄色不良短信情节严重者,可视为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如通过网络传播,网站也应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南晨)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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