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8月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明确针对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刘世炯 制作 王宁)

责任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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