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谈仲裁法修订:进一步完善涉外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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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谈仲裁法修订:进一步完善涉外仲裁制度

2025年09月29日 1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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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 李京泽)中国司法部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仲裁法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在会上表示,此次修订仲裁法,人大法工委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涉外仲裁制度。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专业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别做过两次修正,已经实行超过30年。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石宏说,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是此次修法的主要方面之一。新修订的仲裁法拓宽了涉外仲裁案件的范围;增设了仲裁地制度以及明确特定纠纷当事人可以在选择机构仲裁之外,还可以选择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支持仲裁机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扩大仲裁的对外开放。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表示,此次修法增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别仲裁制度,目的就是要增强中国仲裁制度的包容性,推进涉外仲裁案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

  杨向斌说,从2016年开始,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在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特别仲裁的试点,上海、海南等地方也通过地方立法对该项制度进行积极探索。这次仲裁法修订,把上述试点的经验和成果总结提升为特别仲裁制度,并且对其适用主体、案件类型、约定方式、备案程序等作出相应规定,既彰显涉外仲裁制度开放性和包容性,又从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监管,有利于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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