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出台“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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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出台“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2025年10月16日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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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长春10月16日电 (金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金乔 摄

  吉林省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底蕴深厚。吉林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借鉴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审判实际,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吉林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温淑敏介绍,《措施》明确了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范围与重点。聚焦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领域,依法严惩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全链条各环节参与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历史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红色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及时明确相关裁判规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

  依托吉林省“1+10”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体系,吉林高院因地制宜推进文化遗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通过教育培训、案例示范、裁判文书指引等措施,提升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裁判智慧,提高全省法院文化遗产保护审判能力。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深入推动多元解纷,善于运用司法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优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协作。

  温淑敏介绍,《措施》还提出创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方式方法。打破信息壁垒,创新构建案件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涉文化遗产案件线索的流转、移送与通报制度,实现对风险线索的敏锐感知和快速响应。

  同时,吉林高院还积极探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数据协同应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推动电子证据材料的规范流转以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不同法院、不同审判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凝聚起保护文化遗产的最强合力。(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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