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管新规:餐饮连锁企业总部不能只收钱而轻管理

分享到:

中国监管新规:餐饮连锁企业总部不能只收钱而轻管理

2025年09月28日 2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视频:市场监管总局告诫餐饮连锁企业:不能只开店、不管店!不能只收费,不担责!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刘亮)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出台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强调,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全链条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绝不允许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近年来,中国餐饮业品牌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中国餐饮连锁化率从2020年的15%提升到2024年的23%。

  在28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餐饮连锁化带动餐饮业上下游全产业链快速发展,但一些餐饮连锁企业也频繁爆出食品安全问题,影响大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规定》出台的目的在于,要让餐饮连锁品牌企业,把总部和分支机构以及门店的责任紧密连接起来,进一步锁定食品安全。

  据介绍,《规定》首次明确了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的定义,从过去单纯的“看数量”到目前的“看模式”,着重解决过去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监管对象不明确”问题。

  同时,《规定》着重解决一些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宽松软甚至根本不管”的问题。如《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对全链条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每年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绝不允许餐饮连锁总部只收钱却不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规定》还明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管层级。门店数量在10000家以上、1000至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这着重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监管超大规模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完)

【编辑:李骏】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