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对今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的安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今年国家对退役士兵的安置有哪些新政策?今天的中国青年报对此作出归纳如下——
1,安置渠道拓宽。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被纳入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范围。
2,对行业、部门和单位要求更明确。各行各业适合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应在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中优先选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其京外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工作,不得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3,有偿转移力度加大。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人员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进一步平衡国防义务。
4,引导和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地政府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置经费,及时发放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5,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优先给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在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允许其配偶和子女按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在城镇落户并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保管。
8,城镇退役士兵符合低保条件的,须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报道提醒退役士兵,一定要注意有关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创造“第二次辉煌”之前,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