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移民验收组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了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移民验收组组成人员及其专家工作组人员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移民验收组工作方案》,正式拉开了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验收工作的序幕。
据人民日报报道,三峡工程的成败关键在移民,移民工程事关百万移民的根本利益和库区稳定,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事关2003年三峡工程能否顺利实现蓄水、通航、发电三大目标。二期移民验收工作是对移民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检查和权威评价,是把好移民工程质量不留隐患的最后一道关口。据介绍,此次验收属阶段性验收,要对三峡大坝前135米水位线下移民迁建安置及库底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涉及湖北省宜昌市夷陵、秭归、兴山和巴东等4个县(区);重庆市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忠县、石柱、丰都、涪陵等8个县(区),以及相关县(区)域内的非县(区)隶属单位和企业;重点是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的进度和质量以及安置区的移民、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是否具备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条件。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漆林介绍说,确保移民验收工作质量并顺利完成必须遵照《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验收大纲》(简称《大纲》)。《大纲》是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并结合库区移民工作特点和实际制订并印发的,明确规定了验收的范围、原则、方法、程序、评定标准及时间安排。
据悉,验收工作统一由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省(直辖市)负责、以县为基础”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分别由三峡库区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自验,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国务院组织终验。验收分为库底清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城市、县城迁建,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业项目复建,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移民迁建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等9大类。验收完成时间以提交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根据总体要求,区县自验报告、省市初验报告及终验报告应分别在2003年1月底前、3月中旬和4月底提交。
根据《大纲》规定,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验收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由省市环保和国土部门会同县(区)进行验收,内容纳入自验报告。这两项验收要与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阶段验收和水污染防治项目的阶段验收相衔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将按规划进度组织专项阶段验收,并列入国务院验收范围。文物保护验收以省(市)为单位进行。此外,此次将移民档案资料一并列入检查内容,由省(市)主管部门会同县(区)组织自检,以促进有关县(区)做好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尤其要重视工程项目档案。
验收组副组长、重庆市副市长甘宇平,湖北省副省长贾天增分别在会上介绍了两省市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也分别做了专项发言。
记者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获悉: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和组织的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三峡工程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工程。二期工程验收是对三峡工程10年工作的全面检查、系统总结和权威鉴定。以国务院的名义组成验收委员会在工程建设项目上还是首次。验收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任主任,成员有36人。
验收委员会及时制订了三峡工程枢纽、移民、输变电工程验收大纲,组建了枢纽、移民、输变电三个验收组。其中枢纽验收组由水利部牵头,汪恕诚任组长;移民验收组由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蒲海清任组长;输变电工程验收组由国家计委牵头,曾培炎任组长。各验收组分别成立了验收专家组(或专家工作组)及验收组办公室,目前已紧张地展开工作。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移民初验验收委员会及库底清理领导小组。三峡库区135米水位线下所涉及的12个区县也分别成立了二期移民自验委员会,负责本区县的自验工作。三峡总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验收机构。三峡建委办公室和国家有关部门还分别对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征用手续、林木清理等项工作制定了办法和标准,并已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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