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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八旬老太涉寻衅滋事入狱三年多 已递交申诉书

河北八旬老太涉寻衅滋事入狱三年多 已递交申诉书

2020年04月01日 08:48 来源:新京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河北八旬老太涉寻衅滋事入狱三年多,今日递交申诉书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王瑞文)河北承德八旬“保外就医被拒”老太李淑贤提无罪申诉、被承德中院驳回一事有新进展。31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处获悉,李淑贤已向河北省高院递交《刑事申诉书》,请求对李淑贤及其女儿关桂香寻衅滋事一案重新审判,改判李淑贤、关桂香无罪。目前申诉书已寄出。

  承德中院行政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前已向当事人下发驳回申诉的通知,申诉人在第一次申诉被驳回后,可再向上级法院递交申诉书,符合程序。此外,申诉书一般寄达行政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庭,由该庭负责接收、受理。

  承德中院驳回上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李淑贤和三女儿关桂香因上访,被判寻衅滋事罪入狱。2018年,李淑贤因年过八旬且在狱中两次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以此为由,多次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递交保外就医申请,但一直未获批准。2019年,李淑贤获假释回家。关桂香在狱中服刑至2020年1月27日。

  2019年7月3日,李淑贤在家人以及援助律师杨学林和王飞的陪同下,前往承德中院递交申诉状,希望法院能够改判李淑贤以及三女儿关桂香无罪。

  2019年10月25日上午,李淑贤家人收到了承德中院下发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新京报记者从承德中院证实,法院认为李淑贤和关桂香提出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已驳回,维持原裁判。

  通知书显示,经承德中院审查,李淑贤与关桂香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上访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本案现有的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李淑贤及其女儿关桂香多次到北京非正常信访,抛撒上访材料,多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属共同犯罪。原审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

  最终,承德中院认为,李淑贤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

  中国邮政物流信息显示,李淑贤及其女儿递交的“申诉书”已邮寄出。 受访者供图

  向河北高院继续申诉

  针对申诉被承德中院驳回的结果,李淑贤小女儿关桂侠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无法接受。1月27日,关桂香已服刑期满出狱,回家以后,一直陪在妈妈身边。

  31日,关桂侠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物流信息显示,《刑事申诉书》已通过中国邮政寄往河北省高院。

  此外,关桂侠本人涉寻衅滋事一案,今日也已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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