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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加坡使馆:赴华航班旅客核酸检测证明流程指南

驻新加坡使馆:赴华航班旅客核酸检测证明流程指南

2020年10月17日 1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期因核酸证明有效期、格式均作出调整,为方便赴华旅客掌握有关要求,驻新加坡使馆将此前发布的相关通知整合、梳理,制作本流程指南,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申请核酸检测

  旅客在赴华行程确定后应尽早向新加坡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核酸检测申请:

  1.必要的商务及工作事由旅行向新加坡贸工部申请。

  2.赴海外航行新登船船员向新加坡海事局申请。

  3.拟回国的相关国家务工人员,包括持仍有效或已被注销的工作许可(Work Permit)、技术准证(S Pass)、特别准证(Special Pass)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

  4.教育、人道事由及其他情况向新加坡卫生部申请。

  其中第十一项“需提供目的地国家要求登机前做核酸检测的证明”(Proof that Destination Country has a Pre-Departure Test Requirement),可将使馆官网公告(www.chinaembassy.org.sg/eng/lsfw/t1813302.htm )截图作为附件上传。

  二、如何与检测机构预约核酸检测

  旅客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相关部门批准检测的邮件。收到此邮件后,旅客应根据航班起飞时间向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自行预约检测时间,没有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人员不能进行预约。

  旅客应预约登机前3天内的检测时间。例如,乘坐10月9日赴华航班,预约检测日期应不早于10月6日。

  申请程序详情可参考链接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ytzs/t1822088.htm 。

  三、核对检测阴性证明相关信息

  旅客完成检测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收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仔细核对如下信息:

  1.核对检测证明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如姓名拼音、护照号码、国籍、出生日期等。

  中国籍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国籍应正确填为“CHINA”或“CHINESE”。

  2. 确认搭乘航班时间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期内。如图示,旅客张某于10月11日接受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可申请搭乘10月14日之前(含14日)的赴华航班。

  3. 核酸检测证明统一格式登机要求。持检测证明直接登机仅适用于赴华直航人员,旅客可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我馆公布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统一格式(网址: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ytzs/t1822386.htm )进行比较。如符合统一格式要求,可自行在使馆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直接登机旅客申报表》(下载地址: 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bgxzz/t1818338.htm ,不用使馆审核),登机时将该表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印件一同交航空公司查验并留存。

  如出现个人信息不符、检测证明超过3天有效期的情况,请立即联系检测机构更正或重新检测,否则将影响您的行程。

  四、申请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

  如旅客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是或不确信是统一格式,或旅客是在新加坡转机赴华(目前从新加坡不能转机去中国内地城市,如有调整,以有关航空公司发布为准)或自新加坡去往其他国家(地区)转机赴华,不可直接登机。中国旅客需提前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外籍旅客需提前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时向航空公司出示,接受查验。

  详情可参考使馆此前发布通知: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ytzs/t1807989.htm 和申请健康码操作小视频:https://mp.weixin.qq.com/s/Dd4xsh02MKKQ6zbsRH5znQ (请注意上述链接内容中的“核酸检测证明日期”已调整为“检测日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勿擅自涂改证明姓名、护照号、日期等信息,否则证明无效。不得伪造、变造相关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于婴幼儿(不满6周岁),如果准备搭乘直航,只要同行的监护人符合乘机标准,可以不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无符合要求的检测证明不能登机,特殊情况应事先商使馆。

  更多详情,可参考我馆此前发布《关于赴华旅客登机前核酸检测常见问题的集中答复》(网址: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ytzs/t1816997.htm)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 +65-64750165(24小时),+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8:30)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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